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及看房时间安排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1年度第一批次)》(以下简称《通告》),并于6月22日完成了认租申请受理工作。本批次合格家庭共7202户,合格家庭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并发布看房时间安排。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一)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工作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后续发布的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二)如需撤销本次认租,主申请人应在2021年7月16日至7月23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撤销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三)如主申请人无法到场办理,可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到场办理上述业务,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3)。如主申请人需委托除成年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办理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看房时间

  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具体看房时间安排及各项目地址详见附件2,请流水号在2500号以前的认租合格家庭以自愿为原则,在规定时间段自行前往各项目看房。看房家庭需配合小区物业做好来访登记、测量体温、出示粤康码或健康码等工作。(备注:看房仅为使申请人了解房源情况,最终选房排位请关注我局后续发布的选房通告)。

  本次房源均为腾退房源再次分配,房源分布不集中,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每种户型仅开放一间样板房(如同楼层有同户型不同朝向的房源,将视情况开放),每户家庭最多安排两人现场看房,建议各认租家庭仔细阅读各小区温馨提示及部分楼层户型平面图(详见附件4-6)。楼层户型图等资料仅供参考,房源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本次安排流水号1--2500号的家庭先行看房,流水号在2500号以后的家庭,将根据后续选房情况再决定是否安排看房。特殊群体家庭可在看房时间内凭相关证件看房。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上述项目暂定2021年9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次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二)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有所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四)本次公示的合格认家庭中,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民政局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退役军人局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以及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定的计生困难家庭,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内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30,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7。

  附件:

  1.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2.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合格认租家庭看房时间安排表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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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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