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2020年物业管理方面多项法律法规修订,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相关指引正在修订中,并纳为区委区政府2021年综合改革事项。为了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全过程能更阳光高效,修订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相关指引更具可操作性,在2021年2月26日-3月25日期间向有关单位征集关于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施工单位选定方式、应急使用应具备的条件要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完工后的验收方式、无业委会小区怎样由属地居委会代行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责等。各单位可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维修金中心反馈。

  联系及传真电话:0755-28589173

  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515室,邮编:518172

  电子邮箱:lgwxjzx@lg.gov.cn

  特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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