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中央省市部署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深龙府办函[2020]2号)、《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精准助力住房建设领域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和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对疫情复工专项资金补助操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初次就业员工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审核结果。经审核,现将龙岗区政府投资工程防疫期间复工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308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8589877
附件:龙岗区政府投资工程防疫期间复工补助情况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