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住宅小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物管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1年春节将至,为确保我区住宅小区安全、和谐、稳定,让全区人民群众能够平安祥和的欢度新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住宅小区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前住宅小区安全教育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节前安全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小区的防火、防盗、防事故“三防”宣传工作,要求每个住宅小区要张贴温馨提示,引导业主(住户)正确用电、用水、用气和加强春节期间治安防范等,有条件的小区要悬挂宣传标语,力求通过扎实工作,在业主(住户)中营造“人人想安全,个个讲预防”氛围。
  二、认真组织住宅小区安全检查
  各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小区的水电、消防、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系统全面检查,配备二次供水设备的小区,还应做好供水转换环节的隐患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苗头,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时处理,确保各类设备设施不留问题不留隐患过春节。
  三、加强春节期间小区值班工作
  各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要配备足够人员值班,要建立节日值班登记和值班巡查制度,要求住宅小区值班室、监控室、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等重点部位应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停车场、街心广场等公共活动区域应增设巡逻岗。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小区内如发现影响他人安全的人或事(特别是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要坚决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要加强住宅小区治安防控工作,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实施盘查,坚决遏制入室盗窃、抢夺、抢劫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春节期间,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物管办)要加强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跟踪处理。我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住宅小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小区无人值班,节后将对小区所属物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节日期间情况报告制度
  春节期间,住宅小区如发生突发事件,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街道物业管理中心(物管办)和我局(联系人:蒋雄军,电话:15920077374)。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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