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测量、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龙岗区工作方案》,保证我区建筑立面提升和屋顶改造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立面提升和屋顶改造标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出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