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2010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物业管理行业数据统计工作,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于3月20日前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填报2010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完成后,各企业应将年报打印出一份,加盖公司印章,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到区建设局(住宅局)进行核查(联系人:蒋雄军,联系电话:28910273)。逾期未报者,将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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