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招标采用“先评后抽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推广采用先评后抽法和票选抽签法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34号)精神,自2011年2月20日起,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推广采用“先评后抽法”的评定标方式。针对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入围投标人后,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这一环节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相关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市、区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政府工程,其施工招标中采用“先评后抽法”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十一章”增加一条款:“在评标委员会推荐出评审总得分排序靠前的入围投标人后,推荐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下一工作日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及指定公布栏处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抽签定标会将在公示结束后下一工作日进行,抽签定标会时间与评标委员会推荐出的入围投标人一并公示;入围投标人未参加或未能按时参加抽签定标会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并推荐出入围投标人后,应及时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窗口办理推荐结果公示及安排抽签定标会。
  三、对被评标委员会推荐出评审总得分排序靠前的入围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抽签定标会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以及服务(货物)类招标采用“先评后抽法”评定标方式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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