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2011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物业管理行业数据统计,根据市住房建设局的要求,现已开展2011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请注册地在我区的各物业服务企业,于2012年1月20日前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填报2011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完成后,各企业应将2011年年报打印一份,加盖公司印章,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企业员工花名册等,于2012年1月20日前到区住房建设局进行核查(联系人:蒋雄军,电话:28589870)。逾期未报者,将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