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建设办(城建办),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深龙安办〔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我区节后设备停用时间长、新工人大批入场等建筑施工特点,就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单位结合我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建筑施工今冬明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住建〔2012〕314号)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必须做到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到位的工地不准复工,没有进行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毕的工地不准复工,未进行检查和保养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线作业工人必须经“平安卡”教育和考核后,持卡上岗;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质量主任等会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前提条件审查制度,经核查施工现场达不到前提条件审查要求的,一律不予开工建设。
  四、各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够执法手段,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龙安办〔2012〕11号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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