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宜居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宜居社区”申报及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办负责龙岗区“2012年广东省宜居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申报,抓好落实
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创建广东省宜居社区作为创建宜居城市工作的突破口。各街道应积极申报,抓好落实,充分动员辖区社区申报广东省宜居社区。
  二、考核申报要求
各街道应至少组织辖区内3个社区申报“2012年广东省宜居社区”,具体申报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宜居社区”申报及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0月8日—10月30日,各街道组织开展辖区内社区申报工作,并将各社区申报材料提交给我办。联系人:蒋雄军,联系电话:28589870。
  10月31日—11月30日,我办将各社区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组织、协调市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社区的实地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宜居社区”申报及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



  区创建广东省宜居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住房建设局代章)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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