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好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2〕13号)和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6号)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全面抓好泥头车“两牌两证”管理制度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办理泥头车“两牌两证”手续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已在本工程备案承接土石方外运业务的运输企业按照“两牌两证”(即:车辆号牌、档案号牌、车辆驾驶证、备案合格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泥头车“两牌两证”等有关手续。对未按时取得相关合法资质和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辆,按照市泥头车整治办的统一部署要求,自2013年5月10日起,不得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

  二、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取得“档案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承担土石方运输业务

  各新建工程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取得“档案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承担土石方运输业务,并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62号)要求,填报土石方工程和运输企业及泥头车相关信息。有关泥头车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档案号牌”信息可在相关部门网站上查询。

  三、落实泥头车台账管理制度

  各在建工地要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台账管理制度,设置专人核查进出工地泥头车,登记车辆进出工地时间、“档案号牌”等信息备查。工地出入口应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泥头车进出工地情况,并留存视频信息备查。工地应加强对泥头车装载情况和冲洗保洁情况的管理,严禁泥头车超高装载和带泥上路。

  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区安监站、节能建材办和局安全科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在建工地土石方工程和搅拌站的专项检查行动,监督在建工程使用合法泥头车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车辆从事土石方运输,完备相关事项,拒绝无“两牌两证”泥头车和驾驶员进入工地和搅拌站,在工地出入口设立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管理要求的宣传标语。并按照市、区泥头车整治办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5月10日起,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区环保水务局、城管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交警大队及各街道办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泥头车“两牌两证”宣传力度,在执法检查行动中做好详细工作记录,对行时间、地点、人员、处罚执行等情况记录在案并由相关负责人定期检查审核,以备检查和倒查。局安全科要认真收集汇总整治信息数据,并于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日常执法信息统一报送区泥头车整治办(联系人:李红丹,联系电话:28949207,传真:28937111)。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5月15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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