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施工安全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9月24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施工安全
督查工作方案
为强化龙岗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的内部督查工作,充分发挥“层级监督”机制作用,强化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日常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14〕124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工作思路
(一)两手抓:查企业(工地)与查监督工作质量并行。
一手抓施工安全责任主体(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一手抓安监机构监管责任落实,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督查方式
实行“专项督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督查常态化。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层级监督”机制作用,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细化各级监督岗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强化监管责任,减少监管漏洞;完善和落实监督工作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内部日常巡查、督查、事故工地责任倒查等,全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廉洁执法。
三、督查对象与范围
督查对象为区安监站;督查工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区安监站按照督查要求开展内部督查(巡查)。
四、督查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包括施工现场主要的安全实体和安全行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审、动态监控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交底情况;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扬尘控制与泥头车管理情况等。
(二)督查区安监站日常监督情况。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监督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日常检查记录是否完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发放执法文书,执法文书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复查等;监督频率是否满足要求;廉洁执法情况。(详见附件)
区安监站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查内容。
五、督查程序
(一)听取工作汇报。局督查组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安排听取区安监站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情况,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情况,近期安全监管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并提供监管工程项目清单及对应的日常监督组人员名单。
(二)查看有关文件、隐患台账以及监督机构检查记录等。
(三)督察组随机选取不少于两个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四)施工现场检查。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五)督查组反馈检查结果与现场执法。
六、组织实施
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局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附件:龙岗区住房建设局施工安全督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