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小散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执法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小散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推动小散工程安全水平提升,现将小散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执法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小散工程作业人员王某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案

  2024年1月8日,龙岗区坂田街道办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雪象花园新村道南四巷20号的小散工程作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的王某提供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假证,在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未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其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坂田街道办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深圳市达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024年1月4日,龙岗区坂田街道办执法人员对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东村一巷五号小散工程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深圳市达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健全1位电工人员的档案。其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的规定。坂田街道办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深圳市达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深圳市鸿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用品案

  2023年3月15日,龙岗区布吉街道办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路58号一楼小散工程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鸿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用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布吉街道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对施工单位深圳市鸿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深圳市安居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23年4月14日,龙岗区横岗街道办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华茂工业区12号一楼小散工程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安居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排查机制;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第二十八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横岗街道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施工单位深圳市安居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深圳市亮鑫装饰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案

  2023年7月3日,龙岗区横岗街道办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塘坑社区六和路 23-1 号宿舍楼施工现场开展行政检查,发现该项目三楼疏散通道施工作业时未保持畅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的规定。横岗街道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规定,对该施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项目负责人张某做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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