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实施效果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2〕5号)已于2022年12月21日正式印发,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详见附件,目前已实施11个月有余。现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实施效果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止。

  二、公告期间,市民和各单位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邮箱地址:zjjflyglk@lg.gov.cn

  附件:

  《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858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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