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核准办事指南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根据《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6号)第六条规定,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批工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审批业务:(一)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受理和审批辖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核准业务,审核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和资质条件,依法办理许可,制作电子证书,并将电子证书上传系统;(二)对照《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信息表》,组织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一站点一资质”的要求申请办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变更和新申请业务。结合龙岗区实际,现将龙岗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核准办事指南予以公告:

  一、申请主体

  企业商事主体注册地(与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实际地址一致)为龙岗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提示:以上申请主体不包含交通、水务、城市轨道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配建用于生产特种类型预拌混凝土的专业站点的项目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新申请(首次申请)资质、资质延续(延期)

  1.申请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企业已向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竣工验收备案(市主管部门2023年9月发布的《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信息表》所列既有的生产站点,视为已经备案);

  3.具有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

  4.具有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等)、技术工人(含混凝土试验员);

  5.具有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含混凝土生产线搅拌设备、混凝土实验室、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等)。

  (二)资质证书信息变更

  1.具有法人资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其他条件同前款新申请资质、资质延续条件的第1、3、4项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新申请(首次申请)资质、资质延续(延期)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4.办公和生产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办公场所地址应与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实际地址一致);

  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购置发票(仅新申请资质的需提供);

  6.企业章程(含原企业、新企业);

  7.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序列职称证书(或者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简历、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实验室负责人工程序列职称证书(或者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简历、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9.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

  10.混凝土试验员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资质证书信息变更

  1.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二)受理:我局网上电子资料受理。申请企业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企业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我局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四)审批:我局对审核意见进行复查,出具审批意见,并对该项资质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五)制证:申请企业申报事项在“三库一平台”的公示意见如为“同意”,公示期满后由我局制作相关文书。

  (六)送达:申请企业自行登录“三库一平台”下载打印文书和电子证书。

  五、表格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