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龙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龙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建设工程中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20〕1号)等。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龙岗区监管范围内的正在开展招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二)检查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投标资格条件、资信要素、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设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各类隐形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以及其他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三、检查比例及频次

  本年度开展双随机检查2次,检查范围划分的时间节点分别为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8月31日,检查工作将在11月底前完成。

  每次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3%,且抽查的项目中近一年内开展招标的项目比例不低于80%。

  四、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用书面检查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招标项目信息及相关招标投标资料,运用EXCEL随机抽取确定检查项目。

  五、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将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将向招标人发出不良行为认定书或警示函,并归集至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对相关主体扣除诚信得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0755-2858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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