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厘清我区建设科技、绿建节能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建节能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专项的施工图设计质量,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业低碳发展与高质量转型升级,促进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定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开展龙岗区2023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第一次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项目范围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间纳入深圳市金建工程装配式建筑服务管理系统的区管装配式建筑项目;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间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区管房建类在建项目。
(三)对上一年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回头看。
二、检查依据
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设计文件质量检查为主,兼顾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各专项内容现场实施情况。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26日。
五、情况通报及问题处理
本次检查情况将对社会进行通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受检项目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问题,将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检查行动结束后,编制检查行动总结,届时将报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并抄送各相关单位。
专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黄庆钒,联系电话:0755-28589956;联系人:许鹏远,联系电话:0755-2858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