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启用与停用人防工程相关业务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圳市龙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调整至龙岗区发展改革局。经研究,决定在我局人防工程的业务办理中启用相关印章并停用相关印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用印章的名称

  即日起,在龙岗区住建局的各项审批业务中,停止使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业务专用章”。

  二、启用新印章的名称与使用范围

  从2023年4月10日起启用新印章:

  (一)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批专用章(3),用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和“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许可”三项业务。

  (二)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批专用章(3),用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启用新印章的印模

  2.废止旧印章的印模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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