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工地交通安全管理要求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运输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地涉泥头车、搅拌车等重型车辆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涉泥头车、搅拌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在全区建设工程开展涉泥头车、搅拌车等重型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必须、四严禁”。各工程项目进行建筑废弃物运输作业,一是出土前必须办理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证,严禁未经核准排放建筑废弃物;二是必须委托已安装360全景影像设备的泥头车承担运输业务,严禁使用六轴车及其它未申报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三是必须制定详细出土计划并配备相应运力,严禁超额申报运输车辆;四是必须将排放核准证张贴在工地信息公示栏中,严禁不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废弃物。

  未落实“四必须、四严禁”的工程项目,给予总承包施工单位及土石方施工单位黄色警示2个月,限期不整改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土石方施工单位红色警示2个月,并进行全区通报。

  二、严格按照规划路线行驶。各工程项目应合理规划工地范围内泥头车、搅拌车等重型车辆及特种作业车辆行驶路线,严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行为,对于行驶路线存在组织冲突点以及下坡、弯道等存在溜车、翻车的隐患,及时组织排查整改。同时,有涉及在重型车辆及特种作业车辆行驶路线上作业的,应安排专人进行旁站管理,并加强对工地内道路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对车辆的安全防范意识。施工单位需制定线路图并提交承诺书,监理单位加盖公章后在工地现场备查。

  未落实以上要求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黄色警示2个月。

  三、严格落实视频监控安装及使用。各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在出入口及工地内安装及使用视频监控安装接入“深圳市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出入口视频数据留存不少于3个月。

  2022年9月30日前未将视频监控接入“深圳市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的工地一律下发停工整改。建设过程中存在无理由掉线等无法查看视频监控情形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黄色警示2个月,限期不进行整改的给予红色警示2个月。

  四、严格落实“三个有人指挥”。建设工程涉及占道施工作业的,应严格落实占道施工起点要有人指挥、占道工地车辆出入口进出车辆期间要有人指挥、占道范围内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作业时要有人指挥,特别是工地大门出入口有占用慢行(人行)道的,需安排两人指挥大型车辆出入(1人指挥车辆,1人指挥行人),指挥人员应着反光衣、戴安全帽,持警示棒。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或被区交通、交警等部门通报,存在未落实占道施工“三个有人指挥”的工地,一律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黄色警示2个月,连续3次被发现或被通报的工地,一律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施工单位红色警示2个月。

  五、全覆盖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程项目要切实做好新进场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对列入工地白名单人员做好电动车、自行车骑行“一盔一带”等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对进入工地内的泥头车、搅拌车等重型车辆司机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

  现场检查发现工地无法提供白名单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台账以及重型车辆司机签收记录的,一律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黄色警示2个月,限期不进行整改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施工单位红色警示2个月。

  六、严禁泥头车超限装载出场。各工程项目出场泥头车必须密闭化装载,盖板盖严方能驶出,并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对驶离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不得允许车身不整洁、车轮带泥或者车厢外挂泥车辆出场。对于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在道路查处的泥头车违法行为,涉及源头工地未落实出场要求的,一律倒查工地责任。以上涉及违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对施工、监理等单位予以立案处罚。

  请各建设、施工、监理、运输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以上要求,我局将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未落实的工地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驾驶员入场交通安全告知书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22日

(联系人:接工;联系方式:0755-285898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