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商品房住宅小区业委会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出台,业委会履职评价有了“龙岗标准”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11月15日,《龙岗区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宣贯会在园山街道举行,该《方案》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并于11月1日印发,是全市首个业委会履职评价标准,对形成“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管和指导相结合”的新时期物业行业管理模式具有实践意义。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相继出台,物业行业也迎来重大改变,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着力构建系统化、标准化、可推广的物业管理机制,是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课题。对此,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先行示范”核心要素,紧密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行业管理关键环节上不断深化改革,深挖业委会职能,积极摸索物业行业管理“龙岗经验”,在《方案》中不仅强化社区党委领导、赋权小区党组织,还创新业委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规范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有助于将业委会建设和基层党建深度融合,促进政策向基层深入渗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业主自治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履职。全市首创业委会“星级评价”机制,为物业行业良性长久发展提供支撑。 

  目前,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启动各街道巡回宣讲工作,《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起稳步实施,从业主满意度调查、小区党组织评价、社区党委评价及街道评价四个方面对住宅小区已成立备案且在任期内的业委会进行“星级”评价,将有效提升居民居住幸福感,助力实现“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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