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召开城中村物业管理自治机构成立和运作管理办法汇报会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8月20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宁主持召开龙岗区开城中村物业管理自治机构成立和运作管理办法汇报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饶才金同志、局办公室、法规科、物管科、房屋租赁科、房安科、维修金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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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科会同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围绕《城中村物业管理自治机构成立和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和思路、办法需解决的问题、创新性内容和整体架构进行详细介绍,着重对投票权数的认定、《管理办法》的起草意义、共有资金板块的必要性和风险点等几个核心问题作逐一说明。各科室结合各自职能围绕《管理办法》的规范性、完整性、实用性展开讨论,提出建议。随后,该局物业监管科和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予以一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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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对《管理办法》前期调研、起草所做的基础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要从改革创新的角度思考本办法在全市的位置,研究《管理办法》的逻辑结构,思考《管理办法》侧重解决的问题;要弱化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监督管理,突出城中村自治机构成立和运行管理内容。《管理办法》核心是实现城中村物业管理规范化,要优化内容同步解决“城中村”和“村中城”问题,从物理概念、社会治理概念、法律意义概念出发进一步研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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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会议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管理办法》,推动实现龙岗区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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