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发展,强化监管稳市场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7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自2020年1月下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使今年成为不平凡的一年。受疫情影响,售楼中心关闭,中介门店停业,房产交易“暂停”,房地产市场面临严峻挑战。为抗击疫情、恢复市场,区住建部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尽快复苏。

  一、激活市场经济,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一)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住房建设局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一是成立房地产复工复产小组,主动协调全区11个街道携手共进,先后开展复产复工检查指导206次。截至目前,全区房地产企业已累计复工企业数179家,复工率达98%。二是摸排辖区企业数量,建立开发企业微信工作群,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政策;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困难,搭建防疫物资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正规采购渠道,大力扶持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疫情。

  

  

  (二)下沉一线,精准发力,力争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房地产开发投资一直占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半壁江山,为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区住房建设局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了固定资产投资综合“扫楼”工作专班,协助街道办开展集中统计“扫楼”行动,深入一线为房企排忧解难,加快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和入库纳统,全力推动今年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二、提升服务意识,优化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

  (一)政策扶持,坚定信心,助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3月7日,区住房建设局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精准助力住房建设领域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有力的企业提出的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预现售合同数据修改删除等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实行“全程跟办”,优先办理申报事项。3月11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内容涉及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等九个方面。4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针对城市更新和房地产预售等给予了宽松的政策,并明确提出加快商品房供应。区住房建设局积极推动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创新工作思路,科学谋划,主动做好企业帮扶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力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合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开启“线上”模式,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活力。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商品房市场供应,满足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区住房建设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途径,对预售许可等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并搭建微信服务平台,通过“线上”远程指导,实现“线上审批,专人对接,精准服务”,加快推动预售项目入市,已完成中骏云景华府和君华时代花园两个预售许可。同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建立线上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推行线上看房、选房、购房服务,实现足不出户“云买房”。

  (三)主动公开,合理引导,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

  近期,区住房建设局建立商品房数据定期公开机制,每月动态更新信息,在局官方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商品房的供应、成交及库存情况,这项举措一方面可以合理引导消费者购房需求,提升购房者对市场的信心,理性对待市场;另一方面,更能规范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让购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防止企业采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散布虚假言论、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减少房地产领域矛盾和纠纷,营造良好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强化市场监管,力促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一)建立预售告知制度,进行全方位联合监管。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领域重大风险,多渠道降低房地产矛盾纠纷发生率,促进龙岗区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区住房建设局建立健全预售告知制度,在商品房预售审批前,分别去函教育、更新部门征求住宅类项目周边学位配套情况、更新类项目搬迁安置和项目监管情况的意见。预售审批后,区住房建设局去函项目所在街道执法队,请执法队加强对预售项目涉及样板房加建、改建及未按照批准功能建设等问题的监管工作;去函市场监管部门,请市监部门加强对预售项目涉及广告、合同、宣传和价格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去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工信与金融监管部门对接,对工业楼宇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加强对工业楼宇项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的监管工作;去函不动产登记部门,请登记部门协助办理备案手续,禁止已批预售许可的项目用于抵押、转让和查封。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区住房建设局近期梳理了125条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实施标准,既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行政处罚实施标准,不断提高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也向辖区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广泛宣传处罚实施标准,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增进对处罚实施标准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行业自律,依法规范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入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区住房建设局将积极配合市住房建设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媒体报道、群众举报、信访处理等多途径搜集、整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规线索,联合辖区内市场监管、公安、金融和司法等部门开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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