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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