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法骗取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通告》规定,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申请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对拒不执行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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