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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下发的有关整改、停工、不良行为认定等执法文书有异议应该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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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是委托执法,真正的执法主体是龙岗区建设局。所以当执法对象对某项执法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向区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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