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电梯、燃气及建筑节能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备案不是法定入伙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