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维护,系统暂停访问,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确定
取消
首页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常见问题
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能否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来源: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
T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相关附件:
【
返回顶部
】
【
打印页面
】
【
关闭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