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房地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配合拟订房地产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开展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接受市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全区商品房预售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区商品房预(现)售价格指导工作。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日常检查工作、信访投诉及调处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