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执行建筑行业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施工、监理、造价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组织或参与建筑市场和建设综合执法。协助处理建筑行业的信访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建筑工地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起草招标投标有关办法和措施。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投标,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规行为。指导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