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区人民防空发展建设规划和区防空袭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的确定,协调相关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组建群众防空专业队伍并指导组织培训、演练。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承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平战转换核查、工程档案备案和人防工程的拆除审批,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使用。负责人防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和管理区人防各类指挥所。负责制定全区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