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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会还得加把劲

发布时间: 2018-07-12 来源:工人日报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在苏州召开会议,交流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经验,提出推动这项工作深化发展的4个方面举措,包括推行“工会组织+社会组织+职工志愿者”工作模式,探索与其他群团组织联合建立社会组织或服务平台等。(见5月24日《工人日报》)

  

  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是近年来工会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是工会适应形势发展、积极主动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一项举措。一方面,通过这一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是工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体现。另一方面,当前我国职工对差异化、精准化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基层工会精力有限,事事亲为、单打独斗并不现实,因而利用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将其打造成工会“延伸的手臂”,可以为职工提供更优质而丰富的服务。

  

  2016年底,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并在地方总工会开展试点。而此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多地工会已经先行先试,积极探路。如今,各地已经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比如,购买服务、孵化工会主导的社会组织、与其他群团组织联合建立社会组织或服务平台、打造“工会+社工+义工”模式等。这些做法在基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很受欢迎,工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同时,这项工作在推进中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社会组织尤其是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还存在着工会组织覆盖不到位、缺乏正确引导、联系服务不够以及自身建设不足、服务职工群众质量不高、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意识不强等问题。因而推进这项工作,工会还得加把劲。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打开眼界、打开思路、打开胸襟,以更加社会化的方式为职工服务,不断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效率效能;上级工会则要尊重地方工会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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