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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总工会综合服务大厅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7-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充分发挥龙岗区总工会综合服务大厅的作用,方便广大职工群众前来反映情况、办理业务,切实高效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工会工作特点,对综合服务大厅的

  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规定如下:

  一、劳务工法律援助窗口,业务上受权益保障部指导,其岗位职责为:

  1、负责职工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的登记、处理以及法律咨询工作;

  2、提供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等方面的法律援助以及提供代理受援人参加仲裁业务方面的法律援助;

  3、负责外来劳务工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及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

  4、负责外来劳务工法律服务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走访、征求外来劳务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5、对重大的难于处理的劳资纠纷案件及时向会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负责法律援助的业务统计、援助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法律宣传工作;

  8、负责法律援助对外协调、业务交流工作;

  9、负责法律援助的其他工作。

  二、困难职工帮扶指导窗口,业务上受权益保障部指导,其岗位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指导中心工作的开展及区总工会的具体帮扶工作;

  2、负责做好全区困难职工的统计建档及资料管理工作,建立区、街道、社区困难职工资料录入管理的三级网络,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的动向;

  3、负责做好区一年一度的困难职工的慰问和送温暖工作;

  4、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向民政部门申办领取社会保障金;

  5、指导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深圳市总工会解困济难基金会章程》及《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分别向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指导中心和市、区慈善总会申请救助;

  6、指导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向帮扶指导中心申请帮扶救助;

  7、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服务,为其再就业提供相关指导;

  8、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介绍党和政府的劳动就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就业形势等。

  三、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窗口,业务上受组织宣教部指导,其岗位职责为:

  1、对提出申请的基层工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进行审查,经确认后办理《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

  2、对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进行年审;

  3、负责基层工会公章的刻制;

  四、工会组建咨询窗口,业务上受组织宣教部指导,其岗位职责为:

  1、负责宣传、解释工会组建的一般程序,对基层工会的组建、职工之家建设等提供业务指导;

  2、收集、整理基层工会组建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向区总工会及时反映,并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处理意见及时回复;

  3、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工会宣传资料。

  五、退休职工管理窗口,业务上受权益保障部指导,其岗位职责为:

  1、做好退休职工基本情况的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

  2、定期向区总工会反映退休职工的建议、要求及意见;

  3、组织退休职工开展活动,鼓励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发挥余热,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

  六、网站管理员,其岗位职责为:

  负责区总工会网站的日常管理,承担网站运行维护、网页更新和日常服务器监测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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