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工会企业工会组建业务说明书
(标准化业务类)
一、业务定义与范围
本业务指根据有关要求,全市基层工会新建、换届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规范进行。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中国工会章程》
(三)《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三、业务发起的主要条件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组建工会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应按照程序建立工会。
四、办理程序
(一)成立筹备组,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制定工会组建及选举工作方案。【1.新建工会:成立3-5人的建会筹备组。2.工会换届: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筹办工作。】
(二)提出建会(换届)申请。【1.新建工会: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组建工会的请示,提交筹备组名单和建会方案,待上级工会批复。2.工会换届: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并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三)发展会员、建立健全工会小组、分会。【1.广泛宣传发动职工入会。2.建立健全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
(四)选举会员代表(会员100人以上)【1.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2.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3.会员代表资格审查。4.编制会员代表名册。5.组成代表团。】
(五)提名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1.制定候选人民主产生办法并公示。2.提名候选人。3.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公示。4.审查、通过候选人建议名单。】
(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表决产生女职工委员会。2.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选举结果报批。】
五、相关文件清单
(一)关于成立(单位名称)工会组织的请示
(二)关于××公司成立工会的批复
(三)关于××公司工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四)关于××公司工会换届选举的批复
(五)关于××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的请示
(六)关于××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的批复
(七)关于××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八)关于××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六、办理时限
无。
七、易错遗漏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一般自选举之日起计算,但根据《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在上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前提前完成选举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应自上届工会委员会届满之日起计算(经上级工会批准提前结束上届任期的除外)。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任期应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保持一致。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根据《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等规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深圳市总工会企业工会组建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