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总工会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节期间开展劳资纠纷及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深龙工〔2013〕60号)

发布时间: 2013-09-23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

  为做好2013年国庆期间的维稳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因劳资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确保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深入开展劳资纠纷及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尽早预警、及时上报,并积极介入调处,有效化解矛盾,将劳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排查对象及内容

  (一)排查活动的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制造业、建筑业、各类服务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二)排查活动的内容

  1、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2、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情况;

  3、企业缴交社保费情况;

  4、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二、排查时间

  2013年9月23日——2013年10月10日三、排查方法

  (一)全面检查。按照条、块相结合的方式,各街道总工会负责辖区内制造业、各类服务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类企业由各行业工会负责排查。

  (二)重点抽查。街道总工会对辖区内发生上访事件较多、多次未及时发放工资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促企业妥善处理,有效预防和制止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全面排查。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劳资纠纷与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街道总工会与劳动、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劳资纠纷及隐患,尤其是重大劳资纠纷及隐患的详细情况。

  (二)及时报告,积极介入。发挥工会四个“第一人”作用,对劳资纠纷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介入调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整改落实,针对欠薪逃匿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劳动部门。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对重大劳资纠纷及隐患要按照相关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区总工会,提前预警,对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专项检查的总结。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请于2013年10月11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总工会。

  附件:劳资纠纷及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龙岗区总工会

  2013年9月22日

  (联系人:申文慧;电话:28900279;传真:289081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