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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奖金等你拿!2024年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开始报名啦

发布时间: 2024-02-23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要求,围绕市总工会提出的“全面提升感知力响应力影响力凝聚力,奋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工会”工作部署,锚定争当先行示范工会排头兵总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致力打造一支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懂管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为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提供高品质文化引擎,助力深圳打造城市文明典范、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活动以“星耀龙岗”为主题,通过开展“职工创新之星”“职工技能之星”“班组管理之星”“职工才艺之星”等4个项目,展现我区广大职工激扬奋斗者的精气神,追梦人的新作为,在我区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动员广大职工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本职岗位上以劳动促进发展,以劳动赢得光荣。

  二、组织领导

  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由区总工会、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协办。

  三、活动项目内容

  (一)“职工创新之星”评选

  1.参加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员工(已获评往届职工“创新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被推荐的职工应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专利并其成果应对企业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有显著的全面效益,为推动我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实验形成产品投入生产,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

  (2)对技术设备进行革新和改造,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与安全生产有一定价值的;

  (3)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对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有较为显著成效的;

  (4)围绕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进行革新、改造,对降低成本有明显作用的;

  (5)围绕环保、卫生、医疗保健、居住环境和生活节能等方面(包括水、电、热、能等方面成果),对企业生产或群众生活有明显环保、节能效果的。

  3.申报要求

  (1)报名工作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具体负责,报名的职工应按要求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街道总工会或各行业工会。

  (2)参评人选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创新发明成果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3)申报材料:个人创新成果介绍、创新专利证明、创新成果获奖情况等。

  4.评选方式

  (1)采取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选拔推荐、区总工会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

  (2)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组织完成参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3月20日前按要求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总工会宣教服务部(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812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gghxjb@lg.gov.cn)。

  (3)推荐名额分配: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各2-4名。

  (4)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决赛评选工作,区科技创新局协助推荐相关专家评审。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届时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5分钟以内),专家组评选出10名“职工创新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二)“职工技能之星”评选

  1.参加对象

  龙岗区所有在职职工(已获评往届职工“技能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技能人才:

  (1)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解决本行业本工种关键的生产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技艺上取得突出成绩;

  (3)获得区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劳动模范”称号或“五一劳动奖章”,或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原则上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师(职业教育专业教师除外)、新闻及政工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3.申报要求

  (1)报名工作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具体负责。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街道总工会或各行业工会。

  (2)参评人选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技能专长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3)申报材料:个人技能成果介绍、个人技能比赛获得奖项情况。

  4.评选方式

  (1)采取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选拔推荐、区总工会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

  (2)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组织完成参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选拔推荐并按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服务部(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812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区总工会宣教服务部邮箱(lgghxjb@lg.gov.cn)。

  (3)推荐名额分配: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各2-4名。

  (4)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比赛评选工作,区人力资源局协助推荐相关专家评审。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届时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自己的技能专长(5分钟以内),专家组评选出10名“职工技能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三)“班组管理之星”评选

  1.评选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企业工作的班组长(已获评往届“班组管理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1)能把企业总体要求落实到班组,完成任务好,得到企业高层管理的认可。

  (2)能带领班组员工创造性地改造和推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班组员工操作技能高,综合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好,队伍安心稳定。

  (4)所在班组员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3.申报要求

  (1)本次评审按照企业类型不同,分为生产类和服务类两大类别,企业班组长应按照所属企业类别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由所在企业工会对参选人员提出意见并阐述所推荐班组长的业绩。

  (2)申请报名的企业班组长,应将个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街道总工会或所在行业工会。

  (3)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所在企业班组主要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评选方式

  (1)采取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选拔推荐、区总工会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

  (2)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组织完成参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选拔推荐并按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服务部(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812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区总工会宣教服务部邮箱(lgghxjb@lg.gov.cn)。

  (3)推荐名额分配: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各2-4名。

  (4)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比赛评选工作。评委根据其现场脱稿演讲(5分钟以内)和答辩进行评审,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经评委评选出10名“班组管理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四)“职工才艺之星”评选

  1.选对象

  龙岗区所有在职职工(已获评往届“职工才艺之星”的职工不再参评)。

  2.选拔标准

  (1)节目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向社会展示工人力量,体现当代职工对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职工才艺之星”设声乐、舞蹈、综艺(如:器乐、相声、小品、杂技、魔术等)比赛,只设个人赛(原则上允许团队助力)。

  (3)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4)鼓励原创作品和体现深圳本地文化,鼓励对艺术作品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改编,使作品既有民族文化内涵和时代性,又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5)参赛节目的音乐、服装道具等与作品主题有机协调。

  (6)参赛作品应简洁、精炼,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申报要求

  (1)报名工作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具体负责。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街道总工会或各行业工会。

  (2)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评选方

  (1)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包括培训机构、文化传媒公司、文艺类社会组织、各级学校等在职职工,非专业组主要是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除参加专业组以外的在职职工。(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由所在用工单位报送)

  (2)比赛有初赛、复赛、决赛环节。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对参评人员自行组织初赛海选及相关培训。

  (3)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在3月2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按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伴奏曲、音乐背景等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服务部(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812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gghxjb@lg.gov.cn)。

  (4)推荐名额分配:街道总工会各8名,其中专业组4名,非专业组4名;行业工会各4名。

  (5)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复赛、决赛评选工作,最终评选出20名“职工才艺之星”(其中专业组10名,非专业组10名),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

  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根据活动项目要求,按各自管辖范围划分,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宣传发动,挖掘符合条件的各类职工参与报名活动。

  (二)评选推荐阶段(3月)

  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安排时间,组织选手初赛或评选,并于3月20日前汇总相关资料报送到区总工会。

  (三)决赛表彰阶段(4—5月)

  区总工会计划于4月15日前完成决赛,并在5月1日前后完成风采展示及表彰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对于展现职工风采、服务我区“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公平公正,严格把关。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各项工作安排,要细化任务,强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选手初赛评选推荐工作,可结合实际设置奖励或奖金,所需经费自行统筹解决。在赛事过程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按时完成,对推选的人员资格严格把关,避免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三)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形成广大职工踊跃参与“职工之星”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全面宣传新时代职工面貌,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强化社会对职工的关注和关爱,引导职工积极向工会组织靠拢。

  (四)表彰奖励,树立榜样。获评龙岗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的选手由区总工会予以奖励人民币5000元(不含税)。获奖选手须配合主办方参与颁奖相关活动,否则视为放弃获奖资格。未尽事宜由活动组委会最终解释。

  附件:1.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职工创新之星”推荐表

  2.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职工技能之星”推荐表

  3.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班组管理之星”推荐表

  4.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职工才艺之星”推荐表

  5.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职工创新之星”汇总表

  6.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职工技能之星”汇总表

  7.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班组管理之星”汇总表

  8.龙岗区第十一届“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   “职工才艺之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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