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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探视新的管理办法出台!新业态劳动者也可申请工伤探视慰问金

发布时间: 2022-05-31 来源:龙岗工会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5月初,来自坪地街道某企业的工伤职工李某收到了一笔500元的银行到账信息,转账人为龙岗区总工会,备注为工伤探视慰问金。李某表示,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期间,曾有一名穿着印有“龙岗区总工会工伤探视”字样马甲的工作人员探视过他,告知可以申请这笔慰问金,但是他不太相信,婉言谢绝了。李某康复返岗后,从公司工会又听说了这一福利,于是通过公司工会向龙岗区总工会提交了申请资料,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慰问金。

  2022年龙岗区总工会带领工伤探视团队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对象和相关细则,多渠道、多方式把工会工伤探视慰问服务送给有需要的职工。

  一是优化了申报程序和材料,除在医院现场探视外,增加了电话探视,错过医院探视慰问的工伤职工,准备好接听来自龙岗区总工会“爱的来电”吧!

  二是扩大了工伤探视慰问服务覆盖群体范围,明确了将因工受伤的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纳入到工伤探视慰问对象范围内。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自主申报模式,凡龙岗区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或通过企业渠道进行申报。

  据悉,龙岗区工伤探视项目成立于2013年7月,在区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经过初步试点、规范化探索、精深化发展几个阶段的服务,迄今已探视因工受伤职工过万人,慰问8500余人,累计发放慰问金425万余元,同时为有需要的职工开展各类工伤法规知识讲解、心理健康疏导、辅助康复活动等,为他们排忧解难,受到广大职工的感谢和点赞。

  可申请工伤慰问金对象

  1.已取得工伤认定的在院或已出院职工

  2.未取得工伤认定但因工受伤住院(含)7天以上的职工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向走访医院探视的工作人员咨询申请。目前龙岗区定点走访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深圳龙城医院、深圳中海医院、深圳华侨医院、深圳百合医院。

  2.电话申请:致电龙岗区总工会0755-28911133,进行电话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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