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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0-03-20 来源:龙岗区总工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总工会各部室: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龙办发﹝2018﹞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会法治宣传教育,现将我会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密切关系职工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区总工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和工会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职工服务全过程。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五)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省、市、区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六)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

  (七)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区普法办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十)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意识,努力推进依法治会,通过发放普法知识读本、法治专题学习、培训自学、组织研读等多种形式,进行工会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十一)开展工会重点法律法规普及,重点宣传《宪法》《工会法》《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十二)发挥工会“律师入企”“律师驻点”等工作作用,进企业、进工地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农民工法律问题。

  (十三)加大欠薪违法、依法支付薪酬的普法宣传,引导职工利用12345市民热线、12349法律咨询热线、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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