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我单位搬至海关大厦办公,为保证办公用房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相关规定,根据我单位现有科室及人员配置情况,需对8楼办公室、7楼部分办公室进行隔断。为此,我单位开展了提升整改工作。依据各专业公司提交的资料,从价格、综合实力、技术服务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并经我单位党组会议研究,选定“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李天伟联系,电话:89556021。
特此公示。
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