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山街道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综合治理办(司法)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园山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园山街道综合治理办(司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SCG2023008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28457356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园山街道综合治理办(司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SCG2023008。
三、采购预算:总计84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28万元/标段(超出28万元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服务费包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节假日福利待遇等一切应尽费用。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四、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审二大部分。通过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投标人制作标书时,其投标方案只需针对第一标段来制定,其适用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第一标段,其他标段同样适用该投标方案。
(二)评标办法
1.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书、投标报价、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条款。
2.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
本项目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当价格分<0时,取0。
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各项因素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综合实力进行评审打分。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综合实力得分+价格得分。评标总得分第一名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第二名推荐为第二成交供应商,第三名推荐为第三成交供应商;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即成交供应商,并作出评标结论。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经主管部门核实,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五、主要服务内容:
(一)如街道办事处、社区有重大事项或需要法律支持,社区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响应。
(二)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及时解答社区居民、企业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应社区要求,帮助驻点社区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四)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五)每月在社区微信群至少编辑发布2条贴近民生、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或案例评析等。
(六)服务社区依法治理。协助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社区小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疑难问题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八)社区法律顾问应积极主动走进社区村落、社区内学校、企业、景区等场所,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月应不少于一次相关普法活动。
(九)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实行工作日志一社区一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并确保当天线上及线下服务情况及时录入、上传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内容应详细准确,包括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等。
(十)对在社区开展的法律服务情况,要每季度、每年进行总结(前三季度为季度总结,第四季度为年度总结),分别报与所在社区、办事处司法所。
(十一)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一年内,要对社区法治基础、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和水平、法律服务需求、法治投入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走访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十二)积极协助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协助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处理疑难复杂上访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建议,促进息访止争,每半年报送1次以案释法内容。
(十三)每年结合实际,各中标单位至少为街道“产业园山”公众号提供普法原创稿2篇。
六、服务需求:
(一)人员要求:
1、每一家中标供应商为两个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指定1名执业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社区派驻1名律师助理提供驻点服务,每标段总共不少于3人开展本项目工作;
2、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项目负责人及律师助理,入职前需参加司法所举办的入职培训,解读合同约定,熟悉服务内容、范围及工作方式方法,熟悉培训《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等;
3、律师助理每周五天驻点社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提供现场服务应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到社区予以指导。
每标段人员需求一览表
(二)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与采购方的联络工作,应明确专门的办公室电话或移动手机,方便采购方随时联系。
(三)服务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项目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方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完全责任;项目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如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的财物等违纪行为,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方坚决查处,对相应人员予以开除等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四)采购方将对成交供应商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对考核结果的不足之处将责令限期整改。派驻社区负责中标人指派的驻点律师助理等人员的值班考勤和管理。
(五)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配备的法律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方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挥和管理,采购方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
七、服务监管:
(一)为做好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工作,采购方将加强监督,制定监督考核制度,监督成交供应商履行服务承诺,把购买服务涉及的服务效果、响应度、人员数量、福利待遇等考核监管,进行考核。
(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履约评价等级如下:
1.优秀:承包商的履约表现水平高于合同约定的标准,效果显著,服务质量特别满意的;
2.良好:承包商的履约表现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且部分履约水平高于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质量满意的;
3.较好:承包商的履约表现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4.合格:承包商的履约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5.不合格:承包商的履约表现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或需有关单位重复发出指令、反复整改,才能达到满意水平的。
评定为不合格的,将不续签下年合同。
八、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九、服务期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问题均由服务商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付款方式和时间安排:按合同约定支付。
十一、供应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征集报名时间方式:
(一)征集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5:00至2023年3月1日15:00截止(共5个日历日)。
(二)征集报名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征集报名邮箱:ysxzswzx@lg.gov.cn,联系人:陈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89833)。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2)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3)公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有关信息。
(三)其它注意事项:待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将于近期邮箱发出邀请函及电话通知方式正式邀请参加项目询价。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ysjdb/)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