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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山街道城市建设办(土地整备)园山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外包采购供应商征集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2日 来源:园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园山街道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城市建设办(土地整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园山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外包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办(土地整备)园山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外包采购

  项目编号:YSCG2022098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28389833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办(土地整备)园山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外包采购

  二、项目编号:YSCG2022098

  三、评审方式:低价中标

  四、预算金额:94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内容:

  编制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土地整备项目的项目概况、整备方式、土地分配方案、留用土地规划、资金预算方案、社会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整备土地验收移交方案、批后实施监管等方面细化规定,明确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土地整备目标和责任。

  (一)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整备目的和必要性,项目实施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权属摸查,相关规划解读等方面内容。

  1、整备目的和必要性。说明试点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必要性,从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社区转型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相关权利人的意愿等方面予以说明;

  2、项目实施范围。说明土地整备项目区位条件、实施范围与用地面积,阐述土地整备项目实施范围的划定依据。本项目实施范围总面积为170.78公顷,法定图则规划经营性用地57.48公顷;已征转土地和国有未出让用地53.20公顷不纳入核算范围,117.58公顷社区土地纳入利益统筹核算范围,纳入利益统筹核算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94.56公顷;房屋建筑面积约127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额约48.2亿;

  3、土地权属及利用现状。依据法律法规,根据属地管理局的权属核实资料,明确项目范围内各类用地(需腾挪的合法用地、需在项目范围内落实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指标、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土地等)的用途与面积;结合项目范围内土地权属及各地块利用现状图,依据项目测绘报告提供的测绘信息,说明整备范围内土地建成情况(包括建成区与非建成区的用地面积),分门别类阐述地上建构(筑)物、青苗、附着物等的权属调查及确认情况,包括现状建构筑物的建设数量和用途等现状信息;

  4、相关规划情况。说明项目范围内相关规划的要求,主要包括: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城规划层面上明确土地整备项目所在片区的功能定位及与周边片区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的范围、面积等相关规划情况,明确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面积,与基本农田、城市五线的关联情况;法定图则已覆盖的范围、内容、规划控制要素。

  (二)整备方式与土地分配方案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实施路径和整备方式;并根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研究确定留用土地的规模和位置,明确项目范围内移交政府储备土地的规模和位置。

  (三)留用土地规划方案

  结合项目规划成果,将规划管理文件中的留用土地规划指标与涉及优化调整的配套设施规划等强制性内容落实到实施方案中。

  (四)货币补偿方案

  依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等,明确资金来源、资金安排、资金构成预算及分期安排等内容。

  (五)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估

  主要包括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六)土地验收与移交方案

  明确项目的土地验收与移交方案、移交范围、移交面积、分期与时序安排等内容。

  (七)责任分工

  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

  (八)其他内容及附件

  包括土地信息确认复函及相关权属资料、社区意愿证明材料、留用土地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相关会议纪要、土地整备规划研究成果、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历史文化资源及树木调查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梳理与整合工作。

  六、项目需求

  (一)服务要求:

  1、工作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

  项目总时间预计为12个月,各工作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之内,形成初步成果,包含社区发展诉求和意愿征集等。

  初步成果后三个月之内,形成中期成果,包括确定社区留用地规模,明确留用地规划指标,测算土地整备资金,编制留用地选址方案和补偿方案,制定分期实施计划等。

  中期成果后六个月内,形成最终成果,内容包括根据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社区意愿,修改/调整实施方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2、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要求:

  (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2)成交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进度,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指定工作;

  (4)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受托的业务;

  (5)不得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项目成果;

  (6)确保项目成果质量并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7)服务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积极配合采购方工作安排;

  (8)项目成果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9)项目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经采购方考核不及格的工作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调换,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在项目期间因人员离职确需调整的需经采购方批准,调整不得降低标准;

  (10)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于收到采购方通知后按时进场开展工作,最迟不得迟于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电话、微信等通知的24小时后;

  (1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为完成项目工作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材料等条件,保证不影响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住宿、伙食、办公、用车、材料等一系列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成交供应商应对该项目成果及其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借用他人或挪作他用;

  (13)自采购方通知成交供应商可出具前期工作成果正式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方提交前期工作成果正式报告。

  (14)自采购方通知成交供应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技术标准要求如期完成项目成果的初稿、修正;

  (15)未经采购方的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转让第三方;

  (16)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从事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采购方按有关规定开展的考核和奖惩结果。

  3、售后服务约定:

  在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年内,成交供应商应继续向采购方提供相关咨询、配合项目审计等技术支持。

  (二)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审批通过时止。

  (三)项目人员数量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含1名项目负责人)。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根据《2016年龙岗区土地整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参照《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关于征收补偿类前期咨询的收费(即编制项目建议书)标准计取,并在该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其中,投资估算额为利益统筹项目测算的土地整备资金总额。

  最终以区政府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整备资金总额据上述标准计费结算,且不超成交金额。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服务的要求:以保证满足项目要求的服务为标准。

  采购确认书发出后,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项目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二)项目人员福利待遇的要求:

  项目人员相关劳动报酬由服务单位支付,服务单位应确保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发放;

  (三)项目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程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通知进场开展作业;

  (五)项目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六)付款方式和时间安排: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八、供应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征集报名时间、方式

  (一)征集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7日截止。

  (二)征集报名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征集报名邮箱:ysxzswzx@lg.gov.cn,联系人:陈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89833)。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公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有关信息。

  (三)其它注意事项:待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将于近期邮箱发出邀请函及电话通知方式正式邀请参加项目询价。

  十、信息发布媒体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ysjdb/)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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