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分宗定界”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0天(即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9324733,联系地址:园山街道富康路103号103室。
附件
1.公示
2.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安良社区办公楼1)
3.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安良社区办公楼2)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