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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非农建设用地及留用土地指标调入园山街道大康社区上中村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及留用土地指标调整到园山街道大康社区上中村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股东代表大会将3宗(宗地号为G08307-69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3849平方米、G08308-153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5993平方米、G08413-126(3)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2047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计11889平方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大康小学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土地整备项目留用土地指标的批复》(深龙府复〔2021〕80号)中的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上中分公司留用土地指标1031.08平方米、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下中分公司留用土地指标1583.63平方米,共计14503.71平方米(最终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为准)调入园山街道大康社区上中村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上述非农建设用地及留用土地指标调整事项经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予以公证。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二)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及留用土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威龙,联系电话:15999572678,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沿河路19号

  特此公示。

  附件:

  1.园山街道大康社区上中村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2.G08307-69、G08308-153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示意图

  3.G08413-126(3)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示意图 

  深圳市大康股份合作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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