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信访大厅综合接访窗口的来访接谈、协调、呈报、交办、催办工作;
2、牵头组织重要、疑难以及跨部门业务来访的接谈;
3、承担区领导、本局领导接访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协助处理到区委、区政府以及其他敏感场所的集体访和疑难个访;
5、协助驻厅单位筹备和组织工作;
6、指导、协调驻厅单位窗口信访业务;
7、承担进入大厅“五级调处”机制的重大、疑难来访问题的有关工作;
8、承担越级上访的处置和劝返;
9、承担信访大厅来访情况统计、分析和形势预测,编发集体访通报和信访大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