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信访局 > 常见问题

信访事项应当向谁提出?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信访事项向谁提出”涉及到信访事项的管辖权。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是指信访事项原则上由事发地国家机关解决,事发地国家机关解决不了的,也可以由其上一级国家机关解决,下级国家机关不能将矛盾直接推给上级国家机关。谁主管,谁负责,是指同级国家机关之间,包括同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当按照信访问题的性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处理信访问题,它强调同级国家机关之间处理信访问题中的责任划分,应该以其法定职责为准。

  本项原则要求通过国家机关的“事权”来确定信访事项的办理责任归属。信访事项发生后,首先要确定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中的哪个国家机关具有管辖权,然后再进一步划分层级,确定由哪个级别的国家机关承担处理的责任,这个级别可能是乡镇,可能是县,也可能是市,在个别的情况下,也可能是省。(来源:广东信访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