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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实际,编制有关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二)管理全区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和开展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创作等工作;管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音像制品、图书、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业的行业管理。(三)负责营业性文化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复印、影印、打印和名片印刷企业、图书报刊零售、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和管理。(四)依法承担本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领域的日常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的查处职责;负责文体旅游市场的日常执法工作。(五)负责承办全区群众文化、艺术、图书、文物、博物、体育等技术专业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六)负责全区电影放映单位和境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和审批。(七)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负责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的相关工作。(八)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九)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物、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负责文体设施建设、管养及文体设施投融资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8个科室,下属单位9个(其中5个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编制内实有人数194人,其中公务员60人,事业单位职员69人,雇员35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为落实全市“东进战略”,切实支撑龙岗“东部中心”建设,我局利用近些年文体跨越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与区域文体资源优势,将以文体设施和文体活动提升、激活城市功能和科技创新的理念落到实处,努力发挥应有支撑作用。

  (一)引办系列国际高端体育赛事与品牌演艺活动,支撑和提升“东部中心”的国际化水平和文体辐射力

  充分利用“三大中心”(大运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在办好ATPWTA深圳公开赛、NBA国际系列赛(深圳站)、国际足球冠军杯中国赛、欧洲高尔夫巡回赛深圳国际赛、系列知名音乐节、龙岗音乐马拉松等高端赛事与品牌演艺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引办国际铁人三项赛、中国排球全明星赛等“企业投入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国际高端赛事和品牌演艺活动的力度,策划培育国际喜剧节、水上音乐节等一批国际化、区域化文化品牌,以一流的文体赛事活动支撑、带动“东部中心”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化建设。

  (二)创新公共文体设施网络建设,大力构建“十分钟公共文体服务圈”,提升“东部中心”文体服务的硬件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市文化馆新馆建设前期工作,改造提升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完善大运中心“一场两馆”功能配套。二是以大运中心市场化运营被国家发改委作为PPP项目案例列入经典项目库、布吉文体中心作为全国首个以PPP模式融资建设的公共文体设施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坂田南园文体中心等项目按PPP模式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加快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社区文体广场(公园)和“三小”设施建设,推进“一街道一文体中心、一社区一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四是借鉴美国硅谷、伦敦南岸等先进地区“社区文体自治”等经验,在天安数码城、坂雪岗科技城等主要创客园区,针灸式植入“3.0版”的新型“三小”设施,如“健身舱”、小型科技图书馆等。五是发展适合创客人群的新一代时尚体育,如园区式定向运动、户外定向越野、楼宇马拉松等文体活动项目,并与港中大(深圳)合作推出高校创意文体项目。

  (三)大力引进和集聚体育产业,全力建设全市体育产业创新中心,支撑东部中心产业体系的完善和转型

  着力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引进公司和基金总部、体育俱乐部,探索“体育+科技+金融”,打造深圳体产创新中心。一是与北京中奥盛世(上海文交所的运营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将中国文化体育产权交易中心的指数中心及自行车交易中心落户龙岗,将交易中心升级为中国体育产权交易所,并将总部落户龙岗;由中国体育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光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联合发起,将中国第一只体育产权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龙岗。二是与北京体育之窗公司合作,配合市局引进科隆体育大学中国特色学院,并创办深圳体育产业创新创业中心,成为体育产业创新发展孵化器;合作设立专注于高端体育赛事、体育健身休闲、体育营销和会展、体育文化创意和传播、高端体育装备制造、体育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成为为支持全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并发起建立体育产权交易中心及其配套的体育产业咨询服务机构。引进体育企业或分支机构来龙岗发展,其中包括李娜网球学校深圳分校、周杰伦健身中心、德国奥运军团运动康复支持机构(国际知名运动康复机构)等。

  (四)利用客家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打造具有海派文化特质的客家文化新胜地,强化“东部中心”的文化底蕴和城市特色

  一是根据“体现客家特色、盘活民居优势、利用文化积淀、促进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文物保护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新路。以大田世居、梅岗世居为试点,推进古民居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举办试点项目招商推介会,确定试点活化利用项目的运营商。二是借鉴四川成都宽窄巷子的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聘有实力、有实战经验、有创意、有底蕴的国内一流策划、咨询服务机构,编制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总体概念策划设计方案,并在后续招商运营工作推进中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三是在出台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发展规划,积极推动龙岗河一河两岸博物馆带为核心的客家文化风情带等项目建设,为“东部中心”建设提供客家文化底蕴支撑,使龙岗在创新跨越发展的同时,也能留住乡愁。

  (五)建立具有龙岗特色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乐活幸福家园”,强化文体服务给予居民的归属感与家园感

  以《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指引,以引进开心麻花、迷笛等高端文化项目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市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基层文体活动,成为群众性文体事业发展先进区。一是加快引进开心麻花、迷笛等重大文化项目落户龙岗,不断擦亮户外休闲运动品牌。办好大学生艺术节、水上音乐节等高水平演艺活动。二是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市、区两级文化馆、图书馆实施大联盟机制为契机,计划在部分街道、工业园等区域设立分馆。重点加强对文艺志愿者、文艺社工、文艺专干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服务水平。推进“一街一品牌”建设,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实施差异化、集中化策略,打造龙岗本土文化品牌。结合深圳东部中心、大学城(港中大)、创客中心等区域功能特点,精心策划组织一批适合龙岗大学聚集,创新创客特点的文化亮点,包括“校园文化”、“戏剧文化”、“青年文化”、“高雅文化”等品牌项目。提升“一唱一跳”(即“龙岗正在唱”流行歌手大赛、“玖舞至尊”流行舞蹈大赛)举办水平与影响力。四是创作具有时代性、接地气的文化精品。出台文化活动高水平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引进不同层次文化人才,大力扶持文艺社团发展,激发文艺精品创作热情。引进普契尼国际声乐比赛。五是扩展和创新全民健身新形式。推动我区校园足球发展,引进国际知名足球青训体系,继续举办校园足球联赛;完成至少170场群众体育比赛(含资助街道举办),并落实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建成24个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办好乒乓球积分赛、网球积分赛、体育公益培训“送教上门”等特色群众体育活动。六是推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积极与群众体育对接,拓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思路。做好排球、篮球、足球“三大球”在我区的普及与发展;以“国际象棋之乡”挂牌为契机,深入推进国际象棋的发展。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7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34618.34万元,比2016年增加5037.14万元,增长17.0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4618.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1168.34万元、政府性基金3450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34618.34万元,比2016年增加5037.14万元,增长17.03%。其中:基本支出9133.79万元,项目支出25484.55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自2017年起,政府投资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6年不含政府投资项目,因此,各项数据增长比例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1168.3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9133.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7.11万元、基本公用支出440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0.39万元;项目支出22034.56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189.96万元,占0.61%,比2016年增加9.96万元,增长5.53%;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764.66万元,占92.29%,比2016年增加4327.41万元,增长17.7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42万元,占1.99%,比2016年增加394.99万元,增长57.07%;

  4、城乡社区支出850万元,占2.73%,比2016年增加850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8万元,占0.57%,比2016年增加43万元,增长31.85%;

  6、住房保障支出515.3万元,占1.65%,比2016年增加77.03万元,增长17.58%;

  7、其他支出50万元,占0.16%,比2016年增加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450万元,比2016年减少545.69万元,下降13.66%,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用于深圳市第九届运动会的政府性基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50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全部用于其他支出。

  (四)“三公”经费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156.83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5.6万元,下降3.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任务;

  2、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5.83万元,比2016年减少2.8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我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我局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15.0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935.51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279.5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6.2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3.72万元,增长0.54%。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用用车维护等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

  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一按部门).xls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表二按部门).xls

  3.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表三按部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四按部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五按部门).xls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表六按部门).xls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按部门).xls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八按部门).xls

  9.政府采购预算表(表九按部门).xls

  10.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表.xls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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