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要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拟招标共建青少年冰球、花样滑冰队伍的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共建龙岗区青少年冰球、花样滑冰队伍项目;
2、服务期: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3、费用:本项目预算金额:65.3万元以内(含税价格);最高报价不得超过65.3万元(含税价格)。
二、项目说明
共建龙岗区青少年冰球、花样滑冰队伍,共同负责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参赛、输送任务和管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承接方负责与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共建龙岗区青少年冰球、花样滑冰队伍工作。
2、管理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3、相关事项和要求:
(1)承接方承诺选拔、招收的运动员优先代表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由体校负责办理运动员资格注册相关手续。
(2)承接方派至少四名教练并提供资质证明,负责指导队伍集中训练、参赛工作及日常训练监管工作,冰球教练员、花样滑冰教练员各2名。
(3)承接方所聘任的教练员保持长期训练的运动员人数不能少于60人,第十一届深圳市运动会前每年的市体彩杯代表甲方参加的深圳市运动员注册不能少于60人,同时保证有足额运动员具备参加下届市运会所有组别的比赛的资格。
(4)承接方须按照区体校的统一要求,制定队伍的管理办法,并经体校审核通过后实施,实施时接受体校监督、指导、检查、评估。
(5)承接方所选派的教练员须认真制定年度、周和课程训练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赛后有小结,年终有总结,须在相应时间内将周训练计划,电邮至相应邮箱。代表体校参加比赛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上交总结、秩序册及成绩册等资料。
(6)承接方教练员全年安排训练课不少于300天,每天至少安排一次训练,每次课时不少于1.5小时。
(7)派遣的教练员在训练时间内全力抓好训练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闲聊、不会客,对运动员不准歧视、打骂、变相体罚。
(8)派遣的教练员要高度重视运动员在训练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训练顺利、有序、安全的开展。
4、委托方对承接方派遣的教练员不满意,有权要求承接方换人。
5、所派遣教练员归属于承接方的员工,薪酬由承接方支付,且承接方应当按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这些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三、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年度完税证明或年度审查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冰球、花样滑冰健将级资质证书)。
四、公告时间
2022年4月12日起至4月18日止。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4月18日18:00点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校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服务质量及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
(二)服务方案。包含服务保障、经费预算及特色服务等。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登录“深圳信用网”、“信用中国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
5、过往服务经验,包括服务案例、相关合同等。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必须盖公章)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送达至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校区北门龙飞大道501(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过渡办公区),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0755-28937205。
七、评选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传真(需盖公章)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采购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合同签订
自中标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签约权利。
九、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0755-28937205。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