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项目时间为2021年8月-2021年10月,现延长项目时间至2022年11月;如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在变更后的项目服务时间内仍未能如期开展,该项目自动结项,不再延期执行; 二、原合同约定开幕式拟于8月在龙岗大运中心区域举行,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无法确定具体时间,现变更为“视疫情情况双方另行确定举行开幕式的时间”; 三、原合同约定该项目从8月正式启动,现变更为“本届文体旅游休闲季视疫情情况双方另行确定时间启动”; 四、原合同约定执行方需整合区体育单项协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亲子嘉年华、南北狮王争霸赛·全国邀请赛、龙岗杯传统武术邀请赛及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美龙岗网红打卡游、龙岗文旅产品创意设计大赛(非合同预算内项目,由执行方免费提供整合服务),因2022年合同约定的部分活动未计划开展,现变更为“根据实际情况,整合部分区内体育赛事或体育展演活动”; 五、原合同约定活动设1个主会场为大运中心,3个分会场为甘坑客家小镇、坂田星河广场、中心城红立方,现变更为“活动设1个主会场为大运中心,3个分会场,分会场的具体地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六、原合同约定风筝大赛需定制“纪念特区40周年”字样的风筝,现变更为双方另行确定标语; 七、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本届活动各场次时间、地点双方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协商调整; 八、项目结项后,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结算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