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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1年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策划与执行项目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对2021年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策划与执行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策划与执行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0162302

合同金额(万元):228.8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五环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项目时间为2021年8月-2021年10月,现延长项目时间至2022年11月;如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在变更后的项目服务时间内仍未能如期开展,该项目自动结项,不再延期执行;

二、原合同约定开幕式拟于8月在龙岗大运中心区域举行,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无法确定具体时间,现变更为“视疫情情况双方另行确定举行开幕式的时间”;

三、原合同约定该项目从8月正式启动,现变更为“本届文体旅游休闲季视疫情情况双方另行确定时间启动”;

四、原合同约定执行方需整合区体育单项协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亲子嘉年华、南北狮王争霸赛·全国邀请赛、龙岗杯传统武术邀请赛及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美龙岗网红打卡游、龙岗文旅产品创意设计大赛(非合同预算内项目,由执行方免费提供整合服务),因2022年合同约定的部分活动未计划开展,现变更为“根据实际情况,整合部分区内体育赛事或体育展演活动”;

五、原合同约定活动设1个主会场为大运中心,3个分会场为甘坑客家小镇、坂田星河广场、中心城红立方,现变更为“活动设1个主会场为大运中心,3个分会场,分会场的具体地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六、原合同约定风筝大赛需定制“纪念特区40周年”字样的风筝,现变更为双方另行确定标语;

七、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本届活动各场次时间、地点双方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协商调整;

八、项目结项后,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结算金额。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年举办的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推迟至2022年举办,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无法举办的相关赛事进行适当调整,更改了部分服务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11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8948200     传真:0755-8962001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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