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总分馆和服务点联合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基层群众文艺生活,特此举办“2022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联合惠民文艺演出”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名称及场次
2022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联合惠民文艺演出(8场)
(二)要求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通过举办“2021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惠民文艺演出”,引导民众自觉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尊重他人,尊重社会,尊重劳动,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整台演出不少于60分钟;
3、活动对专题节目创作、表演、演出统筹规划等专业要求高,活动兼顾连贯性和公益性,需要有管理完善、表演水平精湛和具有相当艺术实力的艺术表演团体承办。
二、项目经费
总费用28万元以内
三、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专业、稳定的导演及演员团队;
3、提供近三年承办政府部门主办的专题演出招标项目案例作为评审组对供应商承办经验横向比较的评定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公告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月28日下午6点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服务经验、团队实力等方面全面评审,经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并公布承办单位。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该项目。
七、提交材料
(一)经费预算(加盖公章);
(二)方案;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实施案例、服务经验、相关照片,团队专业人员实力的相关资质资料(附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共6套按顺序排序,可快递或直接送达。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4楼415办公室;收件人:欧阳茜;电话:0755-89558682。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