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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选出版《鹤湖文史辑刊》第一辑论文集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挖掘深圳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强龙岗区客家民俗博物馆的学术影响力、宣传力度,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鹤湖文史辑刊》第一辑委托出版项目,将原刊物由内部出版资料提升为公开出版书籍,以期更好地满足广大传统文化爱好者对客家研究的学习与交流需求,现公开征求项目合作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出版《鹤湖文史辑刊》第一辑论文集项目

  2.项目经费:40万

  3.项目地点:龙岗区客家民俗博物馆

  4.预计出版时间:2023年4月

  (二)项目内容

  《鹤湖文史辑刊》为深圳市龙岗区客家民俗博物馆的馆刊,为突出其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的功能,第一辑将按我局要求完成两个课题(四选二:1,深圳客家建筑与广府建筑的对比研究,2,“新客家”的民族志调查,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的客家文化研究,4,客家研究的学术史)的调查与研究,并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在论文集中。向客家学界、博物馆学界征稿,完成全书的组稿、审稿、编校、设计、稿酬、出版以及有关工作,要求在国内影响较大的社科类出版社出版,选用文章12—15篇,页数不少于200页,其中不少于20页彩页(照片、图纸等),包含中英文目录、中英文摘要等内容。

  二、申报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业务范围包括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学术交流等内容;

  (二)投标人组建的项目团队中至少有五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人员,研究领域包含历史学、人类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民俗学等相关学科。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机构参与投标;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3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下午4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综合投标单位相关资质、项目策划、项目执行(可操作性、时间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技术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履约评价、经费预算、响应文件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选。

  六、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项目方案;

  4.报价详细构成;

  5.服务经验(承办同类活动相关合同扫描件、照片等);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7.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材料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龙岗区客家民俗博物馆,0755-84296258,陈女士。

  2.投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罗小姐,电话0755-28269804。

       附件:评分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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