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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1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巡展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19日 来源: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2、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巡展。

  3、项目说明:2021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巡展活动,共12场展览,其中8场为进社区小型展览(展出30至40幅作品),4场为进街道中型展览(展出60至80幅作品)。本巡展系列活动将于4月至12月举行,需采购设计印刷、布置展厅等内容。 

  4、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各街道分馆及各社区服务点。

  5、主要内容:12场展览的展厅背景墙及前言板设计制作安装、海报宣传展架设计印刷安装、展板及作品运输、展厅布置及撤离。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7、费用:108000元以下。

  二、招标要求

  1、本次巡展需要前言板共12块(每次巡展1块),每个约3平方米;宣传海报喷绘小型展架共12个(每次巡展1个);展厅背景墙设计制作共4个(预计执行4场中型展览),每个不超过50平方米;展板及作品运输共12场(含来回);布展费(含撤展)。

  2、预计执行社区小型巡展8场和街道中型展览4场,小型巡展每场需搬运30至40张展板及相关作品,中型展览每场需搬运60至80张展板及相关作品,展板及配件由我馆提供。

  3、展厅布置美观大方,作品布置整洁有序。宣传设计庄重新颖。

  4、遵守场地方的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处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4、投标单位须有为政府部门策划承办过美术书法展览项目经验(需提供项目承办合同复印件,1次承办经验为必要条件,1次以上经验可作为加分因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

  四、公告时间

  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2月24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专家评审时间

  2021年3月上旬,专家评审小组从价格、策划方案对服务要求、质量要求、时效要求的满足程度、同类经验、专业实力、投标人相关资质、投标人编制质量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评审总得分排名第一的申办单位,作为评审结果的承办单位。采用会议协商讨论、独立进行打分的工作方式。

  七、中标结果

  龙岗区文化馆将候选承办单位及相关方案资料统筹调整后,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八、评估总结

  承办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活动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及所需证明材料(含海报、现场观众情况、媒体报道证明材料、图片等),并进行绩效评估。

  九、申报材料

  (一)活动项目承办方案。含思路策划、实施组织、经费预算、专业实力、举办时间及具体场地安排等(经费预算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需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以往承办美术书法展览项目合同复印件。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一式6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十、投标地址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4楼446办公室,周先生89558689。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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